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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不适女子感觉(美容院女士齐鲁不适产品)

分类:美型资讯 28
女子美容感觉不适,美容院坚称没事,结果致严重过敏不少女士为了青春永驻不惜花巨资美容,有的人确实体验到了护肤的良好效果,也有的人钱花了,皮肤却被搞得更差了
这不,潍坊市民徐女士就经历了这样的遭遇,她在一家美容院长期护肤,又一次她换了新产品,感到皮肤不适,但工作人员坚称没有问题,直到数个月后,徐女士去医院检查被告知她已经严重过敏,这才停用
家住潍坊市奎文区的徐女士于2017年10在潍坊城区某美容连锁店办理一张半年美容卡,服务至2018年6月
2018年7月又续费19800元办理了一张美容年卡,起初使用店内护肤产品没有异常,自2018年11月22日美容院给徐女士更换了新的美容产品后,徐女士面部便出现过敏反应,徐女士感觉产品可能不太适合自己便向美容院提出疑义,而美容院的服务人员说这是属于正常的代谢反应,不需要终止护理和停用产品,继续用一段时间就会好,直到2019年3月30日,过敏现象愈发严重,该美容院连锁机构的一名专家认为该产品对徐女士不适合,于是停止了服务
徐女士随即到医院找了皮肤科医生进行咨询检查,医生说这是因为产品中成分原因导致的皮肤过敏,需立即停止产品的使用并到医院进行相对应的药物治疗,否则后果会更加严重
随后徐女士来到美容院针对皮肤出现过敏问题提出退款要求及其他服务项目费用共计25000元
但对方不予接受,双方僵持不下,迟迟未有结果,无奈之下,徐女士来于4月24日到潍坊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希望其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美容院的相关负责人调查核实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消协进行了当面调解,消协的工作人员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店方除退还徐女士未消费的服务外,还应退还已做的服务费用5493元,并分别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9507元,共计15000元,双方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马媛媛
美容院不适女子感觉(美容院女士齐鲁不适产品)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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