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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建设工程职责公告(静安区建设工程职责公告静安)

分类:美容手法 29
关于静安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职责移交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精神,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要求,静安区消防救援机构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移交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7月1日起,区消防救援机构不再受理和办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含设计变更)、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相关事项,改由区建管委负责(区建管委受理窗口地址:秣陵路38号3楼,6号窗口)
二、自7月1日起,区消防救援机构已受理未办结的项目、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或验收不合格需要复查复验的项目、局部消防验收合格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市、区建管部门相关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含设计变更)、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特此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消防救援支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19年6月21日可能你还想看
静安区建设工程职责公告(静安区建设工程职责公告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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