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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安徽瘦身美容店虚假化妆品(铜陵市行政处罚美容店虚假潇湘晨报)

分类:美容技术 43
安徽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铜官区丽姿美容店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公示如下: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内容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1铜市监处罚〔2023〕155号铜官区丽姿美容店虚假宣传案铜官区丽姿美容店许涛杰92340705MA8LKF25462023年4月1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门头店招标示为:盖氏丹辰 良咔.瘦身)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大门外摆放有挂架,挂架上标示有“盖氏丹辰.良咔专业减肥、专注减肥十五年 因为专业所以领先、298 变瘦变美 绽放美丽 我要瘦 6次减重+1次排湿排寒 6次减重可瘦5-10斤重 排湿排寒一次(宫寒 胃寒 老寒腿 大肚腩 克星 ¥298)”等宣传内容,场所内侧墙壁上张贴有“系统化健康减脂倡导者”等字样,货架上摆放有“汀朴®悠然套盒“良咔®聚源臻极套盒等产品,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产品为普通化妆品,其产品标示的功效中均未标注“减肥、瘦身”等功效,当事人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23日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伍仟元(¥5000)的行政处罚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18日潇湘晨报综合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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