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容技术  /  中途合同案释法费应如(合同公司目的修护费用)

中途合同案释法费应如(合同公司目的修护费用)

分类:美容技术 24
#头条创作挑战赛#1、案件事实2021年5月27日,孟庆梅与智纹公司签订《智纹科技纹路修护协议书》
智纹公司为孟庆梅提供纹路修护服务,合同价款10,800元,同日,即2021年5月27日,孟庆梅向智纹公司刷卡支付10,800元,智纹公司为孟庆梅开具《全国通用商业机打销售票》一张,载明:商品名称为腹部疗程,单位为1,数量为0,单价处空白,金额10,800
另外,孟庆梅又签署《纹路修复档案》一份,内容载明:“智纹新肌修护疗程原价16,880元,折后10,800元
1)智纹唤醒980元/次,2)智纹润肽再生1,880元/次×(6-12次),3)智纹新肌修护仪5,980元/次,4)智纹新肌养护套组4,280元/套”
合同签订后,孟庆梅在智纹公司处于2021年5月27日进行智纹唤醒项目1次,智纹再生项目1次;2021年6月12日进行智纹再生项目1次
对于上述服务,孟庆梅均在智纹公司提供的《顾客修复记录》中签字确认
智纹公司自2021年11月20日在营业地点张贴通知暂停休业至今,故孟庆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10800元
美容合同属于消费类合同2、法院认定法院认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原、智纹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签订的《智纹科技纹路修护协议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结合孟庆梅提供的转款凭证以及智纹公司提供的顾客修复记录,孟庆梅支付了服务费用,履行了主要的合同义务,智纹公司亦在记录表上对具体项目情况予以确认,可以看出原、智纹公司之间形成预付卡消费的服务合同关系,其权利、义务应受法律的保护,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认真履行各自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与普通商事合同相比较而言,美容类服务合同具有一定人身依赖的特殊性,消费者对提供服务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消费者对提供服务者的信赖是合同履行的基础
本案中,智纹公司经营的门店自2021年11月20日停业,至庭审时未恢复营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孟庆梅对智纹公司已失去信赖,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和可能,孟庆梅不同意继续接受智纹公司的服务,故判决解除合同
关于孟庆梅主张退还全额服务费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案涉协议书解除后,因孟庆梅确曾在智纹公司处接受服务,其应当为此支付一定费用,此后智纹公司无需再向孟庆梅提供相应服务,应向孟庆梅退还尚未提供服务所对应的费用
对此,智纹公司辩称孟庆梅已消费金额应按照修复档案中各项目的价格(原价)计算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相关服务的价格与相应套餐中经折算后的价格差距较大,不符合常理,智纹公司也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店内的相关服务在单独提供时确系按照修复档案中的价格收取费用,加之美容行业中对服务项目打折销售的情况较为多见
考虑到孟庆梅所支付的相关服务的价格是在购买套餐的基础上享受优惠价形成,且协议书中对于服务总次数亦无明确约定,若在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按套餐优惠价和承诺次数结算服务费用也不合理,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孟庆梅已交纳服务费数额、服务期限、孟庆梅已使用2次服务的具体情况、解除合同的原因,参考案涉修复档案中所约定各项目的金额与套餐原件、折扣价的比例,并兼顾公平原则,酌定智纹公司应退还孟庆梅剩余服务费9,500元
法院考虑其停业因素故判决解除合同3、律师解析对于美容类合同,要格外注意合同解除以及合同解除后的退费问题
本律师特别提示如下:1、美容类合同,要明确价格组成
美容类产品,一般都会有比较大折扣,所以说,一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好合同价款以及单价明细,而且要注意打折后的折扣因素
如果未能约定清楚,一旦中途退费,就会很麻烦,对于已经履行的服务费用与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如何阶段,极易发生纠纷
2、美容类合同解约,不能以美容效果作为解约理由
一般情况下,对于美容类合同,如果想要以美容效果作为退费条件,必须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否则不能作为退费理由
在本案中,法院主要是考虑智纹公司停业导致无法履行,从而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主要理由解除的,同时,也考虑作为消费者,也有选择消费的权利,否则单单以美容效果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是无法获得法院支持的
书面协议要将合同价款组成及解除条件明确约定
中途合同案释法费应如(合同公司目的修护费用)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猜你喜欢

全部评论(0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