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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院(女士驾校教练法院学员)

分类:美容技术 27
“踩坑”的预付式消费理性消费 依法维权预付式消费预付式消费也被称为提前消费,指的是消费者为了某些商品或服务提前向商家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以支付未来可能产生的消费支出
美容卡、健身卡、课程费用等都属于预付式消费,预付式消费往往比较实惠,深受消费者的青睐,但在现实中办卡容易退卡难、服务内容与约定不符、服务质量不到位、突然人去楼空等等情形屡见不鲜
为此,雁塔法院选取预付式消费纠纷的相关案例进行释法,提醒消费者要擦亮双眼,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同时也告诫商家应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诚信经营,共同促进市场诚信交易
典型案例案例一:健身房私教课程多次换教练,导致无法达到训练效果,法院调解退费为了康复训练,周女士在西安某健身会所了解健身课程,因私教做的康复计划比较合理,周女士花费8000元办理健身年卡并购买私教课程
可仅仅上了几节课就因为原本的教练离职更换了教练
新的教练针对周女士的情况重新制定训练计划,但没有多久又更换教练,短期内更换了三次,周女士称因多次更换教练每次训练计划刚刚开始就又变更,无法达到训练效果
周女士不想再继续训练下去,想要退款,但该健身会所却称合同中并未约定不能变更教练,故拒绝退款,周女士随后将该健身会所起诉至法院
法官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时,认为私教服务合同有别于一般的服务合同,需要私人教练与学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互配合
这就使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健身机构随意更换私人教练,势必造成学员对履行合同的排斥
考虑到周女士已经上过部分课程,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健身会所向周女士退还5000元
案例二:驾校因经营不善将学员转给其他驾校引起纠纷,法院调解驾校退还部分培训费并重新给学员介绍合适的驾校2017年底,吴女士因学习驾照,在西安某驾驶培训机构报名,约定吴女士向该驾校支付5800元,在该驾校位于城东的某训练场训练,该训练场距离吴女士家很近,5800元包含所有的考试费及训练费
刚刚报名没几天,吴女士就接到该驾校的通知,称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继续向其提供培训服务,已将吴女士的课程转到新的驾校
吴女士经了解后得知,新驾校距离吴女士家很远,而且新驾校不包考试费,以后如果需要考试还需要重新交钱
吴女士不愿意,故要求全额退款,对方拒不退还,吴女士随即起诉至法院
法官在庭前对双方进行调解称,无论何种情况,驾校也不得在未经学员同意的情况下将学员转至其他机构
考虑到该驾校确实经营困难,合同已无法履行,加之吴女士确实有考驾照的需求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驾校向吴女士退费1800元,并将吴女士的学员信息转到离家近的一个驾校
法官说法面对预付式消费,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出现问题时依法维权
商家应当诚信经营,按照其承诺的或宣传的内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约定内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约定内容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当理性选择,签订书面协议,详细了解协议的内容,注意保留支付票据、宣传手册等资料,以备维权使用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向“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西安雁塔法院编辑:许沥心责编:马宁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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